2018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滁州市人社局、滁州市教体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官网。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被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18年6月20日起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南校区综合大楼一楼阅览室(滁州市丰乐大道2238号)。咨询电话:0550-3854629,2187996(仅限报名期间使用)。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6.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南校区综合大楼31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学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30—10:00《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1)面试人员的范围。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试讲、说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届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考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854616。
本公告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具体内容详见滁州市人社局、滁州市教体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官网。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