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乐清市公安局在编在岗优秀辅警。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9年4月1日前连续从事乐清市公安局辅警工作至今,到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在乐清市公安局辅警日常管理中考评记分累计小于6分的辅警,其中曾受省、温州市两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记功表彰的辅警在2020年4月1日前连续从事乐清市公安局辅警工作至今。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0日9时—4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后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乐清市公安局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纸质材料送至乐清市公安局文职事务保障中心1408办公室。
乐清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未在资格初审期间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的,视为初审不通过。
2.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4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5月5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1880276,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5日9时—5月29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报名平台,完成考前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5月5日9时至15时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本次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素质测试》
本次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体检和审核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在乐清市公安局工作工龄加分和荣誉加分总分高的优先。加分总分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工龄每满1周年加0.1分。荣誉加分按以下标准执行:被乐清市公安局评为“一星荣誉奖章”或“季度辅警之星”,每次加0.1分;“二星荣誉奖章”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2分;评为年度优秀辅警的,每次加0.5分;获得乐清市公安局级、县处级、市厅级、省部级单位授予的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包括最美辅警、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辅警岗位技能竞赛;获得乐清市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战时之星、安保之星单项工作荣誉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奖励级别以发文单位为准,同一事项获评不同荣誉的,以最高加分荣誉项计,不重复加分。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相关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周年以上。
3.自拟聘用名单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
2.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7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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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清市公安局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2.乐清市公安局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