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国(境)外全日制高校(教育部备案)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选聘名额
共选聘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能机构、派出机构和产业园区所需优秀人才66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具有奉献精神;
2.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好,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3.1986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优先选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荣誉,以及工作期间获得县(区)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5月2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5月25日16:00。
(3)报名网站:报考人员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4)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超过10∶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10∶1的比例进入素质测试;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素质测试。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的人选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按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素质测试时间及方式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4.确定拟聘人选。对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素质测试综合得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6.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年内如有人员离职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计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补充组织测试。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标准执行。参照扬州市人才补贴政策,给予综合性补贴、专项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综合性补贴:大学本科学历1.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学历1.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学历4.2万/年,连续补贴3年。
(2)专项补贴:大学本科学历5-7万、硕士研究生学历15万、博士研究生学历30万(考生入职后,在扬州市区内首次购房的,按照程序申请、发放)。
(3)探亲交通补贴:对非扬州籍高校毕业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期限3年。
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全额退还所享受专项补贴。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由区组织部跟踪管理,纳入人才储备库重点培养,在教育培训、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选,适时提拔使用。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158591;监督电话:0514-82063238。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负责解释。区组织部电话:0514-8786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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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doc
附件3: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