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团校为团省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形式为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浙江省共青团数据中心建设及技术支撑、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和指导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个岗位5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团校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以下三类情形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0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所有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时—5月24日16时。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身份证(电子版,pdf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团员证明(pdf或jpg格式),以及应聘部分岗位所特需的学术研究成果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jstxbgs@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发送报名邮件后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1-88800530。逾期报名无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并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5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5月25日24:00之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允许报名人员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资格的确认。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综合管理、信息技术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培训、研究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35%、专业测试成绩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6月18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如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及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与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及专业测试人员,如实际参与考试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团员证明、学术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4.专业测试。培训、研究岗位专业测试采用授课试讲形式。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浙江共青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公开招聘)
2.浙江共青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www.zjgqt.org,公示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共青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团省委机关纪委:0571-85170159。
五、招聘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团校:陈老师:0571-88800530;
陈老师:0571-8806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