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守法纪,爱岗敬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与科研工作。
5.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三)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1)一级学科:法学;法律。(2)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3)一级学科:民族学。(4)一级学科:社会学。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以上教师资格),若在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芒市南蚌路30号(中共德宏州委党校),联系电话:0692--3027022
电子邮件报名地址:
zwdxzzk@126.com
联系人:
尹老师(13368823200)
梅老师(13988265718)
(二)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6:00止(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受理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22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
(3)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5)德宏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1.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现场报名的需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扫描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测评前还需复审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经资格复审符合该岗位报名资格人数未达2人,取消招聘计划(同时取消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校指定的教学内容,应聘者设计好教学内容及方案,现场进行试讲(4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2.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提问,应聘者回答(15分钟)。
3.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测评成绩=教学能力得分×60%+综合知识能力得分×40%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经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招聘初步人选。在德宏党建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委党校网站予以公示和校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按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公务员招录及事业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2.在面试测评中,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考核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考核面试管理部门的防疫要求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等情况,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德宏州生源。(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无法以少数民族确定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共同研究确定。
(二)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692-302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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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宏州委党校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