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2名,分别为办事员岗位和民政协理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四)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好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照4张。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1办公室(组织科)。
政策咨询电话:0518-83818020。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核查报名材料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1办公室(组织科)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到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1办公室(组织科)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百禄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亲和力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灌南县户籍考生、退役军人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如再同分,由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并签订首聘3年合同,之后每年经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人员基础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目前每月不低于1840*1.5=2760元),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8-83221272。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3968833。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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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x
2.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