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人,系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的公安类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公安情报学、公安学(公安情报学)。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山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我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山西省公安厅审核,报省人社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山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s://gat.shanxi.gov.cn/)、山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sxpc.edu.cn/)、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8:00--2022年5月24日18:00,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sxjyrlzyc@163.com。
报考人员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科(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山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现场资格复审时所应提交的材料及证件的电子扫描版。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学院收到邮件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考核
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后续公告。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
(1)《山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于一页A4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3)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在5:1之内的,直接面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需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和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警察学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疫情防控及面试工作。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结束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按考核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公安厅负责将学院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符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351—2953649 2953676
电子邮箱:sxjyrlzy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
山西省公安厅0351-738835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39
山西警察学院纪委0351-29536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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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wps
2022年山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wps
山西警察学院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