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第一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普通高中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普通高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1日至2004年5月20日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报名,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灵丘县第一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30名(其中:设置一般性岗位18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2名),具体条件以《灵丘县第一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自动划转为一般性岗位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也不进行笔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灵丘县教育科技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县人社局初审,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指定时间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挑选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
(1)现场报名,现场照相,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丘县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2-4请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涉及本人签字的报名时面对工作人员现场亲笔签字)。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2日。
(4)报名地点:灵丘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办公室。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场所。
2.资格审查
灵丘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毕业生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立由5-9人组成的测评考官小组(考官全员外聘,由接受委托的专业招考机构从考官库随机抽取),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2021—2022学年度大同市现行高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5(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当天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教学能力测试关键工作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5.根据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由考官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一场加试,并列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灵丘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登记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入编、定岗、工资核定等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灵丘一中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灵丘县纪监委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352-3333288,13028087793
咨询电话:0352-85227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灵丘县第一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灵丘县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灵丘县教育科技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