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详见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确实特别优秀的高级教师,年龄可酌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表》(附件1、2)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时应将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发用人单位邮箱:附件3《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取得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3.资格审查:由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负责审查。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等各类信息,随时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无生授课。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由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车都张湾网发布(www.zwxww.net/)。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车都张湾网公示(www.zwxww.net/),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相关待遇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同时享受十堰市人才政策补贴。
四、防疫要求
参加招聘的应试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进入考场:
1.身体健康,体温正常;
2.省内(外)提供24(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3.至少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境外旅居史;
4.湖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正常;
5.一周内无发热、咳嗽、咽痛、胸痛、呼吸困难、乏力、鼻塞、流涕、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若有疑似症状者已经明确排除传染性疾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前防疫政策规定,自觉服从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安排,据实提供或出具相关证明。不能或拒绝提供出具相关证明的、提供出具虚假证明的、隐瞒行程的或拒不服从现场防疫工作安排的,一律取消应试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股(0719-8652306);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0719-8619651)。
附件:
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4:张湾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