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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时间:2022-06-07 14:35:00 点击: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

  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共拟面向全国引进编制内人才45名。其中:高层次人才25名,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详见《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0.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6月1日。

  四、引进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面试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银川市将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银川人才网(https://www.zgycrc.com/)、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引才公告。并将银川人才网(https://www.zgycrc.com/)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设定为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09:00至2022年6月10日18:00(节假日报名平台不关闭),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程序:应聘者登录指定网站,点击图片进入“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平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

  应聘者要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登录指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其中,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及本人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红蓝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大小300KB以内)。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且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一致时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时,将通过加试等方式进一步确定考察人选。

  符合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3:1,将通过增加线上笔试等方式按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减少招聘名额,并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请应聘者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受疫情影响,面试将通过线上视频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一周将在指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平台、面试形式及内容等,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行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经领导小组研究以加试的形式进一步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拟体检人员到拟体检人员所在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工作一并进行。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的形式通知拟体检、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弃权。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4.资格复查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岗位递补的情形:

  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不予递补情形:

  (1)资格初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社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将聘用人员材料送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各项手续。

  2.新聘用人员应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及时报到的,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提出延期报到申请。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银川市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享受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推荐认定及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多项政策支持。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二)引进工作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引才工作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指定网站进行详述,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

  (四)本次引才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5555326、5555508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5161

  点击下载>>>

2022年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2022年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银川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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