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单位情况简介》(附件1)。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5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报名截止日。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岗位需求表》。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所对应的旧专业名称可以报考的方可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2022年毕业生为入学后截至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说明)。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6.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7.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至报名首日的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和院校出具的在读材料(须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计划毕业时间),并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上述成绩单、在读材料和承诺书暂作为学历和学位的临时性替代材料,不作为聘用依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时至6月22日下午17:00时止,所有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逾期不接受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现场资格审核、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均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须在2022年6月23日上午9时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专业为XX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4.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专业技术岗按1:2设立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5.《岗位需求表》中已明确免笔试的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在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6.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同意报考模板见附件5)。
7.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共性部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个性部分:
①医学(含医、护)相关岗位(岗位代码为:4-3、4-4、7-2):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②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1-1、1-2、1-3、6-1):教育综合知识;
③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5的比例依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免笔试的岗位不设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本人,携带《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6)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
(1)医学(含医、技、护)相关岗位(岗位代码为:4-1、4-2、4-3、4-4、7-2)采用面谈或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1-1、1-2、1-3、6-1)采用课堂试讲方式进行;
(3)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本人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对致影响的考生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以及在规定时间(体检后一个月内)内无法出具体检结论的(怀孕等法定情况除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2022年毕业生须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拟聘用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自主决定。
1.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的;
2.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2022年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1.考生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二)考生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020-86578516;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020-38466285;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020-37408057;
广州康复实验学校:020-38491083;
广州市康宁农场:020-37408013;
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020-86089011;
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020-87476209。
3.监督电话:020-38491421。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请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签署《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7)。
2.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6.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7.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8.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因疫情形势变化影响考试的,我单位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本公告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6日
附件:
1.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单位情况简介.docx
2.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