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8年下半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7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预留本县少数民族考生录用计划1名),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与数量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等条件
见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本县卫计系统在编人员;在本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考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已走完招考聘程序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党纪立案审查、政务立案调查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7日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737-8880102。
3.报名: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报名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或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与报考职位相符的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本县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由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分县精神病医院内科等37个类别,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类别职位。
5.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其所调减职位数在笔试前调剂到符合报考比例的其它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类别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试卷分8个专业类命题,即:①西医类(含内科、儿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妇幼或妇科、精神科、皮肤科、放射诊断科、麻醉科、B超科、卫生应急科等职位);②预防医学;③中医类(含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理疗科职位);④药剂;⑤医学检验;⑥医学影像技术;⑦康复治疗技术;⑧护理类(含护理、助产职位)。不指定笔试试题范围和参考书。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分值:100分制,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分职位类别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遇笔试末尾名次相同的人员,一同入围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局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相同职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将设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分值:100分制,按40%计入总分。
(5)因入围面试人员在通知面试时主动放弃面试出现空缺,则按相同职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分职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有执业资格的列前;都有执业资格的,以执业资格高的列前;执业资格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体检。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类别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以上每个环节递补限1次。
(五)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对象根据相应的职位类别,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放宽了报考年龄,年满35周岁以上的执业医师只能选择乡镇卫生院。
3.聘用对象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舞弊行为。凡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违纪舞弊或出具虚假材料者,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3、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37-8880102 0737-8883697 0737-8218116
4、未尽事宜,由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