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森林、湿地、草原(地)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开展林业、草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为拟订相关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标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退耕还林还草的事务性工作,为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草种苗和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为全省国有林场(苗圃)、经济林、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林产品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专项资金、林业利用外资与对外合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为全省森林、草原(地)防火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现有在职人员8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37人,多人取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林业科技带头人、山东省林业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全国生态建设先进个人、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精神,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ingbin1617@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统一采用“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格式,例如“林业保护发展岗位-李**-139**”。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22日(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于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学习课程及成绩单,尚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并于考察体检环节提交学位认证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7)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8)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照片直接上传电子版)。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电话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63660 0531-88563608
监督电话:0531-88563611
邮箱:dingbin1617@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