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2年6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下载并如实填写《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48250355@qq.com。
(三)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工作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应聘人员现场需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四)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人员,由本单位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入围对象。
五、确定入围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遇考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入围对象名单将由本单位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六、聘用
(一)入围对象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并经考察合格,方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后工作地点为鹿城区瓯南路25号。
(三)其他规定: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工资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八、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名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生源地为温州市各县(市、区)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单位咨询电话:0577-5556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