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2022年7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星期四)至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殷老师;电话:0757-8738099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及证件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4张,照片背后请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各两份;
3、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参保凭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住培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各两份;
(三)考试资格审查
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由招考单位负责)。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和机关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具体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一)笔试
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笔试成绩统一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和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条件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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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