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隶属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详情见学院主页(http://www.nkzy.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职业院校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满足招聘计划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1日后出生)。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从事教学工作。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1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8:00至7月11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以附件(压缩包)的形式将《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报名表》等材料发送至4560999@qq.com。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上传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的扫描件打包发到报名邮箱中,报名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为最后学习专业),附件材料直接以材料名称(如:本科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工作证明等)进行命名。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在填写报名表时,表中没有的项目填“无”,不得有空项。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
4.通过资格审查且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材料左上角装订或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发放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结果以医院给出的“合格”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体检,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学院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学院工作,待遇与学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88127107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660号。
联系电话:0451-88122167联系人:刁老师
电子信箱:4560999@qq.com
七、疫情防控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将在现场资格确认前,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通知,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