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2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1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历下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4日18:00-7月8日16: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历下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6日(9:0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历下区卫健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73号60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管理岗位和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财务管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各阶段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一)笔试
1、笔试方法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适用于管理岗位和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财务管理、信息等),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7月16日上午,随疫情形势变化调整,请随时关注招聘网站,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等。
3、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将相关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相关材料包括:《2022年济南市历下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打印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应聘管理岗位与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财务管理)的人员,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后相加,并根据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岗位进行,采取现场回答或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各环节成绩所占比例核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管理岗位与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财务管理、信息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术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录取,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加试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成绩高的录取。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上述方法从考察范围人选中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103503(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
附件:附件1.2022年济南市历下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济南市历下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