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木乐镇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管理城镇的质量和水平,为木乐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着力解决我镇“乱占滥建”、“脏、乱、差”等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全力打造全国特色小镇决定成立木乐镇城镇综合执法队。现参照其他城镇建设的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欢迎热心综合执法的青年才俊到“木棉花之乡、和美木乐”施展你的才华,共同建设美丽木乐。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一,男3名;
2.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二,女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好,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能适应夜班和加班。
(五)本镇户籍人员、退伍军人及木乐镇贫困户,个别有专业特长、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4日至9月25日(8:00---12:00; 15:0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jhent@sina.com。
3.地点:桂平市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二)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学历证书(查验原件);
3.桂平市木乐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面试、组织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木乐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职责
木乐镇城镇综合执法队行使木乐镇的规划执法管理权,查处乱占滥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一)按照木乐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巡查控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采取制止、拆除等相关措施;
(二)协助处理因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引发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三)对辖区和管理范围内单位和居(村)民进行规划、土地管理及征地、拆迁、还建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四)完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的目标考核任务;
(五)履行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由财政按月发放),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六、管理方式
聘用的综合执法协管员与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由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统一负责加强综合执法协管员的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纪律保密等工作培训。
未尽事宜,请与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775-3666309; 15778793603
附件:桂平市木乐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x
木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