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是2015年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校园占地66亩,建筑面积28189平方米。在校学生约1200名。
二、招聘对象
2016年至2018年全日制普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校址: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华侨大道)。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会同汕头市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
面试方法:试讲。面试测评要素: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事宜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面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公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网(http://stjzqx.zy.gdedu.gov.cn);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gov.cn)。
(三)本次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9月13日-9月25日期间,9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54-87268868)。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7268868(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0754-88853404(汕头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附件:1.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汕头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