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温州市鹿城区治水办(设在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协助从事“五水共治”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温州市市区户籍,年龄35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之后出生);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类、水利类或行政管理类专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1年以上的,专业不限;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聘流程
报名、初审、面试、考察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工作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具体面议。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1日期间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1:3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带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712办公室现场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行面试。
(三)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
联系人:欧海岳,季伟丹,联系号码:88360018,8836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