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0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23人,招聘范围明确为2022年毕业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获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4.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企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
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新疆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在新疆工作单位的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其中,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11日—12日,每天8:30—11:30、12:30—16:0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部(会议中心)106室(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三)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未参保证明材料;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报考的,还须提供企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报考辅导员(兼宿管)的,还须提供在新疆工作单位的证明。入校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4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40人,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依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视岗位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待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可实时关注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thedu.com)发布的公告。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实时关注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thedu.com)发布的公告。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如加试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根据考试当日上级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防疫要求详见考前通知)。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20年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就业均可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其为未就业状态。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432-6328642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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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