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87号)的要求,石龙镇安委办现决定公开招聘安监分局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镇安监分局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配合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0日后出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事先填写《东莞市石龙镇安监分局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日。
4.报名地址:石龙镇黄洲新城区裕兴路政府大楼5楼,组织人事办;联系电话:0769-86118171;联系人:刘先生、袁小姐。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 《东莞市石龙镇安监分局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5.如有安全生产方面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笔试成绩合格即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龙镇政务网站(http://www.dg.gov.cn/shilong/)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石龙镇安委办对其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石龙镇政务网站(http://www.dg.gov.cn/shilong/)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人员经费为不低于7.05万元/年,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人事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