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等技术支撑工作;城乡建设重大课题和重点区块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研究等技术支撑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前期专项研究、建立项目储备库等行政辅助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市域统筹及行业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村镇建设项目计划统筹研究及指导督促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
城市研究 |
专技 |
负责城乡建设重大课题、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发展及计划研究工作。 |
1 |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面向全国 |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庄老师0574-89180675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报名办法: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zjw.ningbo.gov.cn/)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毕发送至邮箱513271906@qq.com。
3、资格初审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核资格。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的人员将由相关负责人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技能水平、实绩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单位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校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4、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庄胜男0574-8918067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8918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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