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集体研究认定。
5.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城步苗族自治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2年8月6日9:00起至2022年8月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提供的资料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pp://shaoyang.pzhl.net)进行网上报名,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后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单张图片形式上传。上传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证书(载明姓名专业学历学位面)或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姓名页及专业类别或级别页需在同一张图片内)、执业证书(姓名页、执业类别范围页需在同一图片内,护士执业证还需提供最新注册日期页)、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蓝底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直接上传至照片栏,不需重复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报考限城步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籍属城步县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配偶户籍属城步县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父母户籍属城步县的,提供父母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高考时生源地属城步县的提供由城步苗族自治县招生考试事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不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资料不成功、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均会造成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尽早进入系统报名,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避免出现系统拥堵或因为证明材料缺失不能重报导致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考察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参聘用资格。
4.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于聘用后一年内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试用期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未受疫情影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学历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报名应聘,但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一)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htpp://shaoyang.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要求的其他防疫证明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考。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考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卫健系统岗位考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测试,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6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40%。
4.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1)教师岗位按照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2)卫健系统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二科成绩都相同者,以学历高者入围;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入围。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实际参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报考同系统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入围现场资格审查。
3.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4.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提交《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自行提前在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pp://shaoyang.pzhl.net打印),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两份,自行提前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外地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列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5.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教师岗位)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3日内为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资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
1.教育系统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时,以面试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者优先入围,如还相同则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入围,以此类推。
2.卫生系统岗位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女生生理期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适合体检时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选岗(教师岗位)
对考察合格对象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序选择工作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主放弃选岗资格,需服从县教育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九、公示
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经各招聘单位初审,报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参加单位岗位竞聘确定岗位等级。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辞职(离职),否则视同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通过招聘考试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试用期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程序中因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现场无公共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有关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确保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4.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涉及人员集中的环节,外省考生于考(审)前10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所有考生提供本人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截图(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城返城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并考前7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供本人签名并填报《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环节:⑴本人湖南省健康码不是绿码;⑵考(审)前7天内从外省入城返城人员且不能提供考(审)前3天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⑶考(审)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地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高中风险区的县市区旅居史、有封(管)控区域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叉者;⑷考(审)前10天内入境者;⑸仍在隔离治疗期、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⑹仍在隔离观察期或居家健康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与次密接者;⑺现场体温检测异常(≥37.3℃)或出现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未尽事宜,以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终解释为准。
5.如因疫情等情况需调整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教师岗位)、体检、考察、选岗(教师岗位)等环节时间则另行公告或通知(见公告发布网站)。
十二、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7361662
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13574918130(杨)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7368027
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39-736992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3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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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x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