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是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办案组织协调和陪护、后勤保障,以及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0名。报考者可通过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廉洁佛山网(http://fsjjjc.foshan.gov.cn/)查阅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在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管理部门工作的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17:00。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enroll/list),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指定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18:00。招聘单位线上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未经佛山市纪委监委同意,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廉洁佛山网公告。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纪委监委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2年8月15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因疫情原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廉洁佛山网站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廉洁佛山网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佛山市纪委监委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随即进行面试。
3.面试。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由佛山市纪委监委组织。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无政策、规定或特殊说明可以优先录用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廉洁佛山网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在佛山组织工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佛山市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名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按照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见附件4)。报考者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即视为报考者已知悉该须知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调整考试安排,并在廉洁佛山网发布公告。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以佛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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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佛山市纪委监委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