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员额内工作人员(初级主办)9名。有关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工作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拟定破产事务管理相关立法及政策文件;
2.参与个人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等工作;
3.参与实施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和公开;
4.参与协助调查个人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
5.参与提供个人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
6.参与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7.参与党建、文秘、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工作;
8.交办的其他破产事务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初级主办岗位工作人员,参照享受本市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薪酬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报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
2.《招聘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要求的年龄报名;报名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要求的条件报名;有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并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附件2)的WORD和PDF版本同时发送至邮箱:pcszp@sf.sz.gov.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应聘岗位+报名资料”;例如:“张三+应聘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初级主办(X)+报名资料”。
3.其他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安排参加笔试;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初步筛选
组织对报名人员及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10倍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为书面闭卷考试,计分采取百分制。相关人员凭本人笔试通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等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
预计2022年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后,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招聘条件,组织对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2年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组织成立面试评委组,对面试人员基础知识、适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3.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将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六)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告;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报名人员“粤康码”为绿码,此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可正常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
(三)报名人员应当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报名后,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5-8201821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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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docx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