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6名,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经开区现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经开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曾经在职在编现已辞职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报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考岗位分为A、B两类;A类面向社会,B类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各岗位均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6日以前出生),最高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7.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2年9月3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一)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
(三)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如笔试、面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3.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4日9:00。
2.报名方式:登录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报名无效。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开考前。笔试和面试均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90%,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10%,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医院财务岗位,设置开考比例1:3,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其他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若出现无人报考的情形,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2年9月23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所有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需提供: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信息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8)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
5.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护理岗位进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其余岗位采取口述答题方式。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人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七日内向区教育文卫局或党群工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招聘领导小组也可以集体研究决定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所有录取人员列入经开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约定在湘潭经开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纳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考,请所有考生仔细阅读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正常参加考试条件:考生需行程码、健康码或场所码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者。
2.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查传染病者。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5.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6.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7.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请各位考生,特别是外省考生务必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和健康管理,确保入场时符合防控要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准备和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入场时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或场所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有序进入考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现场防疫人员会对考生进行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考点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服从考场疫情防控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0731-55512308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纪委0731-5237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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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经开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