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江都区户籍(或已领取居住证的人员,在江都有固定住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能适应偏远地点工作,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
(四)符合招聘公告和《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2日09:00—8月24日20: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22日09:00—8月25日12:00。
资格审查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8月22日09:00—8月25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09:00—9月1日20: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附件3)。
(2)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无法补充资格审查相关要素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首页”-“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水务局”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后管理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两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应当服从岗位安排,工资待遇约3000元/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按政策性增长机制落实工资、福利。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二)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区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14-86554426;报名咨询电话:0514-8655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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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