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费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附件)。
(二)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五)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9月7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22年9月6日9:00—9月8日18: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费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引进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引进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引进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资格复审
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2022年费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初试和面试
经资格复审后,对审核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结果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进行录取。超出岗位人数需求,面试成绩相同的,视情况进行加试。初试、面试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将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纳入体检范围人选。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费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四、其他事项
(一)费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02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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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