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2年9月15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9月16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9月16日15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计划核减(取消)
本次招聘岗位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9月16日19时-9月18日9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完成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2年9月18日上午09:00-10:30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统一进行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五)笔试对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先在具有PCR检验资格的考生中优先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再从未具有PCR检验资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每批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和排序;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毕业时间早(按年度)的优先排序,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二)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定向生、委培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3)。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岗位代码对应的工作地有两个及以上的,须进行择岗(在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对象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择岗对象,择岗根据本公告入围资格复审排序办法依次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择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岗位根据本公告入围排序办法在相应岗位剩余通过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中依次递补(如遇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完成择岗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八、告知事项及其他
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3、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核的,当次全部科目考核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本公告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要求,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
9、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3932。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