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龙门县户籍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专业:不限。
(六)年龄:18—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鉴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龙门县东门路2号(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一室),联系人及电话:0752-7988136。
3.报名须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本人前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核
由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疫情防控
(一)所有前来报名人员须申领粤康码,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进入报名地点须提供:粤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且佩戴好口罩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二)本次报名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名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惠州市疫情防控要求。
六、考试
(一)直接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协调组织、语言表达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录用。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doc
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