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8),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s://2022gmjyjqz.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2.网上预报名时间:
第一批长春和武汉考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下午6:00;
第二批长沙和南昌考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7日下午6:00;
第三批北京和广州考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下午6: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院系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读期间的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5.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7.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中文翻译文件。
(三)预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预报名,每位考生同一批次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不同批次可同时报名,前面批次面试通过进入我区签约环节的考生,不得再次参加后面批次的面试。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预筛选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预筛选,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通过资格预筛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某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区教育局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带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预报名所需提供的原件,到相应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即未收到短信),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2.在招聘总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3.现场资格审查、面谈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批长春、武汉考点在10月24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第二批长沙、南昌考点在11月1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第三批北京、广州考点在11月12日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交流;
4.网上资格预筛选、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进入面试前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考生。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批长春、武汉考点在10月25日;
第二批长沙、南昌考点在11月2日;
第三批北京、广州考点在11月13日。
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以及相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在不同招聘单位间调剂。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9)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进入考点时凭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2.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和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4.进入考点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2gmjyjqz.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1817;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xlsx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沙考点).xlsx
附件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南昌考点).xlsx
附件5: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6: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广州考点).xlsx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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