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岗位计划、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引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引进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河东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10月10日9:00-10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提交《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照片电子版打包并注明“姓名+岗位”发至邮箱:hdjt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9-8386336确认。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资格审查、缴费采用现场形式。报名人员经初审通过后,根据电话通知,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行政中心院内)进行资格审查: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③《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诚信承诺书》;
④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完毕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只留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财务岗位人员的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86336
监督电话:0539-8387166
本公告由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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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1: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岗位及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2022年临沂市河东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引进财务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