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管理岗位职员1名,详见《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计划表》内报考专业分类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选聘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2.选聘学历: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
3.选聘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4.选聘职称:取得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且在聘副高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5.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经验(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优先)。
6.选聘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即197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7.服务年限:聘用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30至11:00,逾期不受理报名。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C栋6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755-88120624。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入围笔试和面试,现场发放《笔试和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应聘人员凭《笔试和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
详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
(二)笔试、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笔试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适岗能力和综合能力。
(三)评分方式和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笔试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发布。笔试和面试分值均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评分采取“有效平均分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测评成绩和入围情况,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sz.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1.对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2.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计划表》,按照报名岗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2)考察: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sz.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具体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执行。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原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七、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本公告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严格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有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配合现场防疫检查。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和支持。
(五)本方案由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xls
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