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管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本市(含杭州湾新区)户籍(以2018年9月2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一楼西侧办公室,联系电话:63007516。
3.报考时请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驾驶证另请随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前填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一并上交。
5.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