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范围与资格条件:详见公告:http://www.nbhtz.gov.cn/art/2022/10/11/art_1229021956_4103743.html
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10月30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2年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公告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3日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岗位为1的予以取消)。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11月9日下午16:00。
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2022年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于关注。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2022年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体检对象是行政身份(含参公)和事业身份的,在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
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五)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六)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七)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六、防疫相关事项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波高新区人社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