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健研院是2022年3月2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健研院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学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研发创新职能方面将主要围绕医学健康科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放射医学、输血医学、康复医学、重大疾病诊疗、医工结合等方面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并组织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等有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1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2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4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2年10月28日。应为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所须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网站(http://www.cams.ac.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08:00至2022年11月1日16:00。资格初审为2022年10月28日08:00至2022年11月2日16:00。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报考材料发至指定招聘邮箱(tih-zhaopin@ihcams.ac.cn),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工作/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文章等。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有不适宜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健研院党政综合部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应聘人员提交报考材料后48小时内通过邮箱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核
考核将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举行。将提前通过邮件告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答辩大纲,并通过现场答辩形式考核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考核考官由健研院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过程全程录音。
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健研院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研究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健研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如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须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2390968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监督电话:022-5883290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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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