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4.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2022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5.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辅导员岗位报考者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委及以上)。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报考者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宿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utian.gov.cn)、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zwu.edu.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7:00登录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或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3日至11月7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面试前,学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五、考试
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5:1时,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的依据,不作为面试成绩组成部分。若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未达5:1,则该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考试前将对进入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辅导员、组织员、组织部干事、党政办公室干事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片段教学方式,面试地点在福建莆田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等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zwu.edu.cn招聘信息栏)。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765806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203069。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