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1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村(社区)监督工作,具体见《龙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区)村(社区)监督站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在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
4.龙门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7.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有关单位不得为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的人员(含已通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并已聘用的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违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追究工作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2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区)具体负责应聘本乡镇(街道、区)村(社区)监督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4日和7日(5日-6日双休日不报名),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4)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5.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6.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纪委、县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3.考生放弃择岗或被取消择岗资格的;
4.考生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通告。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次招聘岗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六)招聘公告由龙门县纪委监委、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区)村(社区)监督站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龙门县纪委监委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