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2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外临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53662902@qq.com,联系电话0831-5721515。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查
县残联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在网上初步审查报名资格,待笔试时将纸质材料交到县残联办公室,县残联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审查通过后可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数达1:3才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岗位。
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加分项:从事基层(乡镇或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每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成绩中加2分;按上述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残疾考生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放宽至其持证残疾类别标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访问地址:www.ybps.gov.cn)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等情形,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本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参照单位现有聘用人员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