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22年从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面向村(社区)“两委”正职择优招聘1名,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01岗位的应为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3年以上(2019年11月1日前任职),目前仍在职的;
6.报考02岗位的应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3年以上(2019年11月1日前任职),目前仍在职的;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8:00至2022年1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择优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择优招聘计划数。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2年11月16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2022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择优招聘工作始终,如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总分100分,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农业农村知识、区情等。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近三年内(2019年11月以来),个人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上,获区、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0.5、1、1.5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宣州区人民政府北楼903室)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获表彰加分),按照择优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建议人选,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先锋网”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需在相关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范围内公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此次择优招聘的相关人员受聘后,需继续在村(社区)任职三年。任职期间,享受乡镇街道同级人员同等待遇。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择优招聘工作由宣州区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3412;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7380,0563-302346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关信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宣州先锋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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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