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9月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区教育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共招聘27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7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9月1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8年9月1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相符,可按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及学科报考。如教师资格证为“小学语文”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教师资格证为“初中语文”的,可报考“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岗位;教师资格证为“高中语文”的,可报考“高中语文”“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岗位。
3.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7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2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67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报考年限计算
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9月18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下午18:00前。
2.网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ongshengye@szpsq.gov.cn,提交相关材料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承诺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7.履职报告;
8.报名信息简表(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发送到各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题目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其中材料4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材料初审
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2.确定面试人选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10月9日下午18:00前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3.现场核验原件
网络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核验。审核办法: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考生资格审查组,核验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核验合格后,统一抽签参加面试。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
(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管理。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查询网址: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坪山区委组织部和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9月选聘在编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履职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5:报名信息简表
附件6: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坪山区委组织部
坪山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