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报考专业教师、实验员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2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7日9:00-1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7日9:00-1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7日-11月14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7日9:00-11月14日18:00;
5.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11月17日9:00-16: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11月17日9:00-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如实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技能考核;③面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
技能考核及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
(二)考核方式
(1)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笔试40%、面试60%。
专业教师、实验员岗位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报名成功人数10人及以下考试形式为技能考核40%、面试60%;报名成功人数多于10人考试形式为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jssm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照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方式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通知。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
(4)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考核方式将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教师、实验员岗位:
报名成功人数10人及以下的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名成功人数多于10人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将从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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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