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大桥中队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名;聘用人员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需按勤务要求开展夜间巡查及住夜值班)。
二、报名条件
1、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刻苦,热爱综合执法工作;
4、聘用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5、嘉兴市本级户籍,具有C1驾驶证;
6、熟练电脑操作,具备写作能力和微视频制作的优先录用;
7、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原单位有开除、处分等不良记录的;有其它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收入待遇
按照大桥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顾家花苑综合执法大桥中队,联系电话:0573-83015851(李晓丽)
(三)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书;
6.C1驾驶证及复印件。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笔试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总分40分。报名人数不足1:5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空缺名额,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大桥镇会组织人事部门及时会同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大桥分队联合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原从业岗位经历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大桥镇人民政府所指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个人自身业务能力不达标不予聘用,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当日健康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携带《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
所有报名人员在考核前应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等。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招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属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和医学观察期”人员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在笔试过程中候考时考生须佩戴口罩,在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除外)。
防控政策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
七、解释
本公告由大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大桥镇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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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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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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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从事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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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
现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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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及 工作经历 (大专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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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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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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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签字: |
健康申报表
申报日期:
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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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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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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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 项 |
有/无 | |||
1 |
活动前14天内是否有境外国家(地区)或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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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前14天内是否与境外来华(归国)或重点地区人员共同生活、学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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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动前14天内是否与来自重点地区人员乘坐同一交通工具或近距离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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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14天内自己或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和医院就诊史?是否与确认及疑似患者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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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嘉兴“健康码”是否为绿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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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它说明事项: |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