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与性质
1.工作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性质: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
(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活动策划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岗位不限专业,财会类专业或有财务资质的优先考虑。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nmql2015@163.com。
①《宁明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报名邮件主题请按“报考+考生姓名”格式编写,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1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中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体检阶段。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聘用,经我会与人力资源公司审核,共同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可续聘。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每月2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2700元(含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120元,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正式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未尽事宜,由宁明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92号
咨询电话:0771-862951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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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