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一致。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8时至12月5日18时。如后期可接受现场报名,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方式由招聘单位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另行通知。
(三)考核
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一)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引才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
(三)引才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人员由2022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四)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2022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2022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日程,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812—3312388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667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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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