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9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2)和《2021年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目录》(附件3)确定;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网站(https://qinggang2022rcz.ibaoming.net/)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9点至11月30日16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qinggang2022rcz.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考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须填写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报名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4.报名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籍学籍证明(包括个人信息、应毕业年份、专业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证书;
5.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6.网上报名时,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8.政策咨询电话:0455-3230983(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42。
9.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均在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且在人社“金保工程网”系统可查询到的,3年内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表。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期满考核表。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需县市两级就业部门加盖公章),公益性岗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纳入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信息截图(加盖就业部门公章),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包括工作岗位、上岗时间、在岗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申请加分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政策加分项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9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进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确认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和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请关注报名网站。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是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拟聘用人员没参加考核、体检的或经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凡被聘用人员由青冈县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2023年毕业生除外)。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青冈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九、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要求,对在报名、考试、现场资格确认、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由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十、疫情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按青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附件: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
附件3.《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