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永清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缺员的实际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全县共招聘各类教师总计99名,具体分配情况:
1、乡镇初中教师招聘16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
2、乡镇小学教师招聘79人,其中语文教师31人、数学教师19人、英语教师4人、音乐教师6人、体育教师8人、美术教师5人、信息技术教师6人。
3、特教学校招聘4人,其中音乐教师1人,特殊教育教师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乡镇中小学教师须具有永清县户籍并已经在永清县人社局或永清县教育局报到;特校教师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1日至2000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招聘小学教师要求: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招聘初中教师要求: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英语、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招聘特教学校特教专业教师要求: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特校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为特殊教育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9月21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廊坊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永清县人社局东三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对特别紧缺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可降到1:2的开考比例。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永清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在邮箱yqjszp2018@126.com(密码:2018yqjszp)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后打印,本人签字需手签(不许代签);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县人社局或教育局提供的人事代理证明或已报到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学信网自行打印);
5、教师资格证验证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打印),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到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
7、列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和《永清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初审,对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报名表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票据于2018年10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时领取,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严格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必须熟读考试规则,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和特校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初高中知识,分数比例为初中知识占40%,高中知识占60%;报考特校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大学专科知识。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2018年10月24日在报名现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县教育局负责资料复审,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人不需到现场复审,如有问题再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发现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责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
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考生按时领取,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缺少其中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试讲人员数量根据所报岗位需求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特校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报考特校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特校教材。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外聘专业人员担任评委,县监察委派人全程监督。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备考时间为十五分钟,试讲时间十五分钟。评委按岗位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公布,每半天公布一次。
(四)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在永清政府门户网站、永清县人社局、教育局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育局对拟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须上交报到证、档案、考察表
2、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永清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永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清县人社局、永清县教育局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办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聘前已办理就业手续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包含试用期),聘用期内严禁调出。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