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到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若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相关学校集中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报名与资格审查、分站考试聘用的方式。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在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前站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站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下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分时分站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报名时提供未网签的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③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参见《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4:00。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报备工作。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签订《健康申报及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完成7天居家隔离,出示7天内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入场前须全程佩戴,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作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联系方式:
江苏省姜堰中学联系人:周老师、万老师,联系电话:0523-88212327;电子邮箱:zhouli213923@sina.com。
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联系人:钱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23-88060440;电子邮箱:81884175@qq.com。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23-80578263;电子邮箱:347032278@qq.com。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088512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部门公告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