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及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2名,主要面向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引才单位及岗位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内第一批本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学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2022年8月1日前已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第一学历为准。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②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③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⑥现役军人;⑦现已在应城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下载,查询有效期设置为3个月。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
上述报名资料打包后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后,发送至所报考岗位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公告将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报考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人才引进资格,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某一招聘岗位的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0:1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大于10:1时,即启动笔试环节,取笔试成绩前10名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考试成绩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相关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当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时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职数。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引进,根据引才需要,经应城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引进
对体检、考察通过人员,经应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拟引进对象自接到报到通知7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
2.政策住房。引进人才3年内按照2元/㎡·月的租金标准入住人才公寓。
3.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应城市主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4.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3年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
5.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孝感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人才办给予一定奖励。
6.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应城市就业的,按其身份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
7.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
五、相关要求
1.防疫要求。引进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人才引进资格;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在此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其他事项。人才引进相关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应城市委人才办、应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专业要求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应城市委组织部0712-3268819
应城市应急管理局0712-3269760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12-3225987
监督电话:应城市委人才办0712-3268918
应城市纪委监委机关0712-3268706
应城市人社局0712-323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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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中共应城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